https://www.mohw.gov.tw/cp-5276-65643-1.html
資料來源:心理及口腔健康司建
檔日期:111-01-19
更新時間:111-11-16
衛生福利部 令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1年1月19日
發文字號:衛部心字第1101763028號
訂定「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甄審原則」、「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機構認定基準」、「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部長 陳 時 中
※修正「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機構認定基準」、「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」,並自111年4月14日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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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部心自第1101763028號令.pdf
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甄審原則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