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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訂專科醫師準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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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定「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甄審原則」、「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機構認定基準」、「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3

訂定「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甄審原則」、「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機構認定基準」、「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
參考來源:https://www.mohw.gov.tw/cp-5276-65643-1.html(衛福部公告)

公告日期:2022/01/19

  • 資料來源:心理及口腔健康司
  • 建檔日期:111-01-19
  • 更新時間:111-11-16

衛生福利部 令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1119

發文字號:衛部心字第1101763028

 訂定「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甄審原則」、「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機構認定基準」、「特殊需求者口腔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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